[党史党建]党史上的今天:5月30日-5月31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31浏览次数:7752

1925年5月30日 五卅惨案

1925年5月30日 上海学生及其他群众代表举行反帝游行、讲演,租界巡捕开枪镇压,酿成“五卅惨案”,死13人,伤数十人。当晚中共中央再一次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组织行动委员会,建立各阶级的统一战线,发动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抗议帝国主义者屠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五卅运动的狂飙迅速由上海席卷全国,对中华民族的觉醒和国民运动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给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一次前所未有的打击,大革命运动的高潮由此到来。中国共产党也通过这次斗争初步积累了领导反帝斗争的经验。

1958年5月30日 刘少奇提出,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同时并行

1958年5月30日 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同时并行。一种是现在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现在工厂、机关里面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这是主要的。此外,跟这种制度相并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就是说,不论在学校中、工厂中、机关中、农村中,都比较广泛地采用半工半读的办法。

2011年5月30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2011年5月30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强调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1936年5月31日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

1936年5月31日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主要领导人有沈钧儒、邹韬奋等。该会制定了《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并发表宣言响应中国共产党“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呼吁全国各党各派立即停止军事冲突,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以便制定共同抗敌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敌政权。1945年冬,救国联合会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1949年12月18日,救国会在北京宣告结束。

1940年5月31日 陈嘉庚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到延安,慰劳陕甘宁边区抗战军民

1940年5月31日 陈嘉庚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到延安,慰劳陕甘宁边区抗战军民。7月,陈嘉庚在重庆作了《西北之观感》的演讲,讲述陕甘宁边区人民积极抗日,实现民主化的情况。早在1938年10月,陈嘉庚在新加坡发起成立了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他被选为总会主席。南侨总会积极进行筹款、宣传抵制日货及动员华侨司机和技术工人回国服务,开展华侨的抗日爱国运动。陈嘉庚等人归国视察回新加坡后,领导南侨总会坚持民主和抗战,反对投降和独裁,进一步推动南洋抗日爱国运动的发展。

1966年5月31日 经毛泽东批准,陈伯达率领工作组到人民日报社夺权,“掌握报纸的每天版面,同时指导新华社和广播电台的对外新闻”

1966年5月31日 经毛泽东批准,陈伯达率领工作组到人民日报社夺权,“掌握报纸的每天版面,同时指导新华社和广播电台的对外新闻”。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群众起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同日,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写的一张大字报,经毛泽东批准,向全国广播。4日,《人民日报》公布中共中央关于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同时发表北京新市委决定,改组北京大学党委,派工作组领导“文化大革命”。这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地青年学生首先响应号召,起来“造修正主义的反”。许多学校的领导机构陷于瘫痪,混乱局面日趋严重。

1989年5月31日 邓小平在同两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

1989年5月31日 邓小平在同两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要继续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连语言都不变。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有两条事情需要向人民作出交代。第一,要更换领导层。这是最重要的一条。第二,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第三代的领导要取信于民,要得到人民对这个集体的信任,使人民团结在一个他们所相信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周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不能动摇。中国发展的关键在领导核心。

2002年5月31日 “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002年5月31日  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讲话,强调“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2007年5月31日 决定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

2007年5月3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通知》,决定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