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5浏览次数:5848

各高等学校:

  现将我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60项,分为A类课题和B类课题。

  1.A类课题40项,每项我厅资助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的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时限为1-2年。

  2.B类课题20项,B类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福建省高校2012年度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内容的范围。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

  (2)已主持过省社科规划合作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

  (3)已主持过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

  三、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审查通过后,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择优予以资助。

  (三)各高校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2),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审查合格的《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3)1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夹在申请书内。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3.《2012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简况表》(附件5)1份。

  4.各高校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电子信箱:jytkjc@126.com。《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请到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项目申报的其它有关事项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科〔2004〕25号)。

  附件:

  1. 2012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2012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项目数分配表

  3.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

  4.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2012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简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9月25日

闽教科20126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