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萍:社会转型时期公民道德建设思考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3-12-02浏览次数:12837


  “大兴摔童案”、“河南车主遭罚服毒自杀案”,让社会道德良知再次被拷问。中国具有二千多年的传统道德文化,号称“礼仪之邦”,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的转型,公民道德建设不容乐观。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9月26日下午在北京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强调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之后,本人对现时期的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以下思考。

公民道德内涵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到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道德从其产生之日起的风俗或者习惯”,至今日的准则或者规范”,都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存在

韩愈在原道中有云:“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道德是人们在日常公共生活中所总结和形成的准则和规范虽然其与法律有着交叉和共融的一面但大部分道德并不如法律一般需要硬性强制执行因此公民道德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的生效依靠的是人们心中的价值追求可以说公民道德是建立在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精神标尺人们的行为活动只是这一精神和价值的外化形式公民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特定的阶级服务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任何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其思想道德对社会成员的精神风貌具有引领作用。”公民道德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公民道德在不同的阶级社会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公民道德作为评价人们日常行为活动的准则和标尺当然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综上所述公民道德是建立在价值观念基础上以公民之间的交往行为和习惯心理为表现方式的价值追求属于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社会转型时期公民道德缺失及其原因剖析

经济和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两个不同的领域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因此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

必须是同步进行的。而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当下,经济快速发展,道德文明似有脱节的现象。

(一)公民道德缺失的现象

一是公德意识薄弱。近代学者、广西大学的创始人马君武先生曾在《论公德》中指出,中国人的公德意识比较单薄,商业讹诈之类现象屡见不鲜。“小悦悦”事件、制假贩假屡禁不绝、校车超载导致事故频发等等,这些现象都反映着当今社会一些人的公德意识淡薄。在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和冲击下,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享乐主义等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是义利关系错位。“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经济讲“利”,道德重“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义利关系逐渐出现了错位,人们不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重义轻利”或者“义利并重”的价值追求渐渐地被“重利轻义”所取代。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人毅然决然摒弃了“义”,利益大行其道,遮住了人们的双眼,于是各种弃义图利的事件层出不穷。“地沟油”、“毒奶粉”等这些不断披露出来的有违公民道德的事件,究其根源就是义利关系的错位,为了“利”,“义”已然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在某些人眼中,“天下大事,惟义利而已”已经变味成了“天下大事,惟利而已”。

三是权责关系脱节。权力与责任本是并行不悖的,强大的权力赋予需要重大的责任约束,一旦责任的约束力消失,那么权力必然如脱缰野马,完全按照自己

的轨道奔跑,很难管制。 “滴水可见太阳”,从“郭美美”到“卢美美”就可见一斑,这些事件所折射出来的是责任意识的淡薄,一个个光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的社会组织必定让民怨不断积累,影响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德之不厚,行之不远”,唯有秉着道德的标尺进行作为,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道上且行且远。

(二)公民道德缺失的原因

一是对传统道德理念的漠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蕴藏着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道德理念在今天仍然拥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具有

指导作用。但是,社会转型期,在经济的车轮高速带动下,思想观念的更新与经济的发展一样快,人们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断接受新的、与传统不同的思想观念的冲击,于是传统道德理念在人们头脑中的比重不断缩小。传统思想中的“诚信”、“公而忘私”、“舍生取义”等伦理观念在对人的教育中已经起不到振聋发聩的作用了。

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导致人们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作为“经济人”而存在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正是在竞争性的调节和刺激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的积极性。然而竞争性在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影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为了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忽略一些人与社会功利目标之间的差别性与矛盾性,单纯追求自身的利益,从而导致一些人欲望的极度膨胀,走上了极端利己主义的邪路。在利益与道德的抉择面前,有些人便会无视道德理念的呼唤,毅然决然迈向利益的一边。

三是约束的弱化导致道德滑坡。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矩”实际上就是道德的约束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良思想不断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的约束不断弱化。直接的反映就是人们的思想不如以往那么单纯,仅凭道德的谴责已经起不到作用。道德只有经过公众凝聚为舆论,才具有强大的社会约束力。而个人主义的抬头直接导致了人心的冷漠,道德水平的滑坡。

三、转型期公民道德建设的途径

(一)坚持一个中心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伦理道德思想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道德观、人伦观,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

仍然熠熠生辉,在指导公民道德建设上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传统道德为中心。传统的道德文明和现代道德文明亦是一脉相承的,公民道德建设要重视传统道德,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对其精髓进行深入挖掘,并将其精华融进现代公民道德建设。以传统道德为中心,将现

代道德与传统道德共融共生,是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法制性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意识,必须将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因为强制性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因为法律有着强硬的执行力,所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在法律所规范的范围内活动。要充分利用法律,使之成为道德的保障和支持,让基本的道德义务获得法律形式的支持,以此来获得制度上的保障。

二是导向性原则。社会控制手段有软硬之分,如果说法律属于硬控制,那么公民道德就是社会控制手段中的软控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公民道德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和重视,才能真正发挥其控制指导作用,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导向性原则。如果道德仅仅作为规范而存在,并不会得到人们心中的情感

共鸣和价值认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还要将公民道德这一意识形态的内容内化为人们心中的价值和精神追求,当其成为社会的一项普遍共识之后,道德便会成

为自然的秩序,本能的行为,内在的精神。

(三)坚持三个共生

 一是公德和私德共生。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人只重视经济的现代化,而文明和道德的现代化却并没有同步跟上,甚至出现了滑坡的现象。随着社会生活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一部分人所追求的仅仅是更高层次上的物质享受,而将道德建设弃如敝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公德和私德共生,公民道德建设需要从公域和私域两个方面同步抓起。公德是在社会生存所应该遵守的普遍性人际关系准则,而私德则是私人空间的道德修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应该使每位公民在私人领域中保持自己的理性文化身份,并将它带入到社会的公共生活中,在完善个人修养的同时付诸实践,提升社会公德。

 二是启发和约束共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所在和必由之路。为了保证公民道德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必须坚持启发和约束共生。首先,必须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要不断挖掘出遵守社会公德的榜样,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同时启发人们在实践中去积极效仿,共同支撑公民道德建设;其次,“无规矩,不成方圆”,辅以一定的硬性控制,制定一些符合社会良性发展的规则,对影响公民道德建设的不利因素进行约束。一张一弛,启发和约束共生,才能有效促进公民道德的提高。

 三是美德和常德共生。所谓的常德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大众道德行为,而美德则是指大众所推崇的高尚道德行为。长期以来,社会在进行道德教育的过

程中,不断加大了美德的宣传教育,而忽视了常德的普及和宣传。可在社会发展中,常德是最具有广泛性,最具有约束力的。因此,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美德和常德共生。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在遵守常德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个人的素质和修养层次上的提升,最终形成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