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研究水平,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督促各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工作,根据学院本年度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科研所决定开展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2、是否形成了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3、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5、项目能否按期结题。
6、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是否给项目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检查方法
采取项目组自查、所属部门检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项目组按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然后由项目归属部门检查,并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最后学院集中对项目进行抽查。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提交科研所;对于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拟于近期结题的项目,按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将结题材料提交所属部门,各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后统一提交科研所,同时提交《部门拟结题项目清单》;对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下达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照其管理文件规定执行。请在12月16日前将材料交科研所。
联系电话:7693659
科研所
2013年12月10日